發布時間:2019-11-27
個體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經依法批準登記,從事工業、商業、建筑、交通、服務等活動的個體勞動者,對于資金和人員配備等還未到達一定規模的經營者來說,注冊個體戶是比較好的選擇。那么廊坊注冊個體戶需要準備什么資料呢?和廊坊注冊公司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正反兩面的復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注冊前需要報批的注冊經營范圍項目,應當提交相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4、《個人工商店名預批準通知書》,但在無字號名稱或經營范圍與預批準項目無關的情況下,無需提交《個人工商店名預批準申請書》。
5、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書》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6、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7、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使用場所的不同,應提交的證明材料也不一樣。
以自有場所為營業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產權證明復印件。出租他人房屋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和該房屋的產權證明。對于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
上面提到的這些就是廊坊注冊個體戶時需要準備的資料,另外廊坊個體戶也需要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刻章等,這時候主要需要準備的資料是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個體戶主身份證的復印件。